AMS申报成功后,通常会收到“ACCEPT/OK”标识,表示信息已被美国海关接受。此外,还可能收到“1Y”标识,表示主提单号与AMS中的提单号匹配
按美国海关的规定是要求最接近直接出口商的货代(NVOCC)发送AMS资料。发送AMS的NOVCC首先需要在美国FMC取得NVOCC 资质,同时需要从美国NMFTA(National Motor Freight Traffic Association )机构申请到专属的SCAC (Standard Carrier Alpha Code),方可向美国海关发送相关数据。在发送过程中,NVOCC必须对美国海关的相关规定有完整清楚的了解,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行事,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迟甚至是被美国海关罚款。
收集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信息,货物描述(品名、重量、体积、件数等),集装箱号、提单号、船名航次、装货港和卸货港,以及其他海关要求的特殊信息(如HTS编码、危险品信息等
AMS称为美国舱单录入系统,亦称24小时舱单预报或美国海关反恐舱单。
根据美国海关出台的规定:所有出口至美国的货物,或经美国中转至第三国的货物,都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申报
一般一份完整的AMS资料里包括:
House BL Number 子单号 CBM 体积
Carrier Name承运人名字 Shipper 发货人
Consignee收货人 Weight 重量
Destination 目的地
Seal Number 封条号
Port of Loading 装货港
Size/Type 尺寸/类型
Place of Receipt 收货地点
Notify Party 通知人
Vessel/Voyage 船名/航次
Port of Discharge 卸货港
Container Number 集装箱号
No.&PKG Type 编号&件数类型
Carrier Master BL No 主单号
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描述
Marks &Numbers 唛头&号码
AMS也叫做24小时舱单预报,顾名思义就是要提前24小时发送舱单,但船公司或是为同行代发的货代都会很早(船公司一般提前三四天截关)就要求把AMS资料交上去,而对出口商来说提前三四天给的资料很可能是不正确的,所以有截单后要求船公司、NOVCC更改AMS信息的情况。
AMS要求的提前“24小时”,并不是以开船时间为标准,而是要求在箱子上船前24小时得到美国海关的回执(货代得到OK/1Y,船公司或码头得到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