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提单:正本提单指可凭以押汇货款和向目的港船公司或其代理提货的提单。具有收货凭证,运输合作,物权凭证的三个功能。正本提单上有时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正本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托运人遗失其中一份,可凭其他各份提单提货,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
电放提单:电放提单是由托运人向船公司发出委托申请并提交保函后,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的海运操作方式。
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
两者之间的区别: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
而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
简单来讲,就是:正本提单是船公司出具的盖章的纸质版。(客户拿着这个纸质版提单才可以提货),而电放提单是发货人授权给货代、船公司,通过传真或者E-MAIL方式把电子版提单发送给收货人,收货人凭电放提单就可以完成清关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