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
共找到 126 个问题
企业应如何对合同倒签现象进行有效管控?
答:

企业中的合同倒签情况比比皆是,除了会引发上述法律风险之外,还极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合同管理混乱、内控审计偏差、财务信息失真等风险。为有效规避此类风险,建议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控和改善:


1、组织合同管理业务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与责任意识;


2、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在相关制度中明确不规范操作的责任承担问题;


3、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工作。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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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答:

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损失,如果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保险人在先行赔偿后,即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

但这种权利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归保险人所有,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在领航保投保货运险,0免赔,免追偿。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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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保险与货物保价的原则是什么?
答:

“货物保价”与“货物保险”是两种不同的投保方式,“保价”依然是在托运人和承运人权利义务框架范围内,而“保险”则是托运人或者承运人与第三方的保险人之间的另行约定。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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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主险和附加险区别是什么?
答:

什么是主险?
主险也被称为基本险,是指条款内容完备、要素齐全、能够单独投保的险种,主险条款内容和要素一般都包括了《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十一项内容。它通常是指身价,即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风险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付金额。

什么是附加险?
附加险是指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它的条款内容相对而言要简单的多,除了规定体现其特殊性的必备内容以外,与主险条款相同的内容一般都省略了,而直接适用主险条款的相应规定,因此如果撇开主险条款中可供附加险援引的内容,附加险条款将因内容不完备、要素不齐全而无法单独投保,这也正是附加险必须在主险“基础”上才能投保的原因所在。它通常所提供的保障为住院医疗、意外伤害等。

1.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产品,比如终身人寿保险、重疾保险、养老保险等都是主险。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投保,必须附加在主险上的保险,比如附加豁免、附加重大疾病等。

2.二者作用不同,不能单纯的说哪种更有用,哪种没有用。对于被保险人来说,主险所发挥作用往往是转嫁一些重大风险,这类保险一定是被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比如说身故、重疾等。与主险相比,附加险强调的是一些次要的风险,这些小方面往往都是经常发生的一些风险等。同主险相比,附加险费用较低,但所起的作用丝毫不小,所以在购买主险同时,附加险也是很有必要考虑的。

3.二者的保障期限不同,主险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的。附加险协同主险生效,一般是一年期的短期保险。附加险合同当中都有如何续保的条款。选择附加险的时候要关注这个附加险是不是和主险的年期一致,因为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下,一旦主险失效,附加险的保障功能也不复存在。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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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险理赔一般需要哪些材料?
答:

当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一般需要提供下列有关单证: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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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险责任免除有哪些?
答: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人对由于战争或军事行动、核事件或核爆炸、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保险货物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对于全程是公路运输货物的,因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而造成的损失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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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长途物流货运收费标准及价格?
答:

凡一批货物的重量、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以1辆或1辆以上货车装运的,均按整车条件运输。托运人托运同一到站的货物数量不足1车而又不能按零担办理时,要求将同一线路上2个或最多不超过3个到站的货物台装一车时,按整车分卸办理。货车装车或卸车地点不在公共装卸场所,而在相邻的两个车站站界间的铁路沿线时称为途中作业。装车和卸车地点不跨及两个车站或不越过装车地点车站的站界,这种运输称为站界内搬运。整车分卸和途中作业只限按整车托运的货物。危险货物不办理站界内搬运和途中作业。

整车运输,是指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3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以上公路货物运输的形式。

整车运输通常是一车一张货票、一个发货人。因此,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应选派额定载重量与托运量相适应的车辆装运整车货物。一个托运人托运整车货物的重量(毛重)低于车辆额定载重量时,为合理便用车辆的载重能力,可以拼装另一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即一车二票或多票,但货物总重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整车货物多点装卸,按全程合计最大载重量计重,最大载重量不足车辆额定载重量时,按车辆额定载重量计算。托运整车货物由托运人自理装车,未装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时,按车辆标记载重量核收运费。

整车货物运输一般不需要中间环节或中间环节很少,送达时间短、相应的货运集散成本较低。涉及城市间或过境贸易的长途运输与集散,如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商通常采用以整车为基本单位签订贸易合同,以便充分利用整车货物运输的快速、方便、经济、可靠等优点。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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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社保还有必要再买员工福利险吗?
答:

大家都知道,单位给我们交的社保,可以在我们平常生病住院的时候报销省下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无论是社保还是补充保险,都只能算基础医疗保障,比如医保最明显的一条,撑死20万封顶,超过部分还是要自掏腰包,对动辄几十万的大病来说,根本不够。

员工福利险肯定是有必要的,如员工福利险涵盖了团体意外、补充医疗、重疾、疾病死亡、住院补贴以及女性员工生育保险(赠送)等险种,且补充医疗开放一般既往症以及乙类药品先行给付。

2021-02-0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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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货运险)条款内容?
答:

承保范围:

1).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1.暴风、雷电、地震、洪水;

2.陆上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

3.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的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4.隧道坍塌、崖崩、失火、爆炸。

2).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的损坏或者车厢内贮存冰决的溶化所造成的解冻溶化而腐败的损失。

3).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因未存放在有冷藏设备的仓库或运输工具中,或辅助运输工具没有隔温设备或没有在车厢内贮存足够的冰块所致的货物腐败。

4.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时因未保持良好状态,包括整理加工和包扎不妥,冷冻上的不合规定及骨头变质所引起的货物腐败和损失。

5.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6.本公司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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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答:

两者的优劣势对比:

团体意外险的优劣势:

A.保障对象为员工自身,而非雇主责任。不能代替公司对员工应尽的经济赔偿责任。

B.承担员工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的死亡、伤残。

C.提供24小时保障,不论是否为工作时间。

D.实名投保,后期员工的变更需及时告知保险人出具批单,人员更替繁琐。

雇主责任险的优劣势:

A.保障对象为雇主,而非员工自身,可以有效保障雇主的经济赔偿责任。

B.除了死亡、伤残以外,还可以赔付误工费、诉讼费等、紧急运输费用,及保障职业病责任。

C.保障员工因突发疾病死亡的赔偿责任。

D.达到一定人数规模可以不记名投保,员工更替无需向保险人告知,方便后期人员变更操作。

E.因保障全面,保险费率相较于意外险稍高。


承保范围不同: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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