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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5:47:56
0 AMS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核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提单完全一致:
1. 收发货人信息
发货人(Shipper):完整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税号
收货人(Consignee):完整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税号(美国进口商的EIN号或个人SSN)
注意:收货人必须是真实主体,货代不可作为收发货人;不接受虚假地址
2. 货物信息
品名:必须用英文详细描述,不可模糊笼统。CBP明确不接受“FAK”(Freight All Kinds)、“STC”(Said To Contain)、“GENERAL MERCHANDISE”等概括性描述。例如“electronics”需细化为“smartphones”
HS编码:需使用美国认可的10位HTS编码(前6位与HS一致,后4位需按美国海关编码确认)
件数、毛重、体积:须与提单和装箱单100%一致
原产国:货物的实际原产国
3. 运输信息
船公司SCAC代码、提单号(MB/L)、船名航次
集装箱号、封条号
起运港、目的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