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中“火灾”如何释义?

提问者:130***6965 | 提问时间:2020-03-19 16:40:48 | 12718次浏览
听说保险火灾责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是哪三个?
共有1个回答
475***.com 2020-03-19 16: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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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防疫而焚毁站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同于火灾责任。


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孤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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