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根据保险法有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额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因此当被保险人发现损失是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的,要向第三方索取货损货差证明,还应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向对方提出延长索赔时效的申请。
但是在领航投保货运险,可以免除对货代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