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OTI-NVOCC团体保证金申请表一份签字;
2.OTIRegistrationFMC登记申请表一份签字;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一份;
4.授权签字人的护照扫描件一份;
5.企业其他董事或者主管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扫描件一份;
6.提单正本一份;
7.提单背面条款WORD版本;
8.所有信息必须用英文填写,且需签字盖章原件
9.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认可的公司出具15万美金BOND保单。
登录 FMC 官网(www.fmc.gov),通过 “Licensing & Registration” 栏目,输入企业名称或资质编号,即可查询资质状态、备案信息与违规记录。
不能简单共用。FMC资质通常对应具体企业主体,包括公司英文名称、注册地址、Bond信息、提单抬头、Trade Name、Tariff和美国代理等资料。如果分公司、关联公司或不同经营主体直接共用同一套FMC资料,可能造成主体不一致风险。
如果分公司只是同一法律主体下的业务部门,且对外签约、收款、提单签发和责任承担都仍由同一主体完成,问题相对容易判断。但如果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具有独立营业执照、独立收款主体、独立提单抬头或独立客户合同,就不能直接沿用另一家公司资质。
实务中,客户核验FMC资质时,通常会看提单主体、合同主体、报价主体和FMC记录主体是否一致。如果客户合作对象是一家公司,FMC记录却对应另一家公司,后续在货损、运费争议、弃货或目的港费用问题上,责任边界会变得复杂。
建议企业在多主体运营美线业务前,先梳理实际承接业务的法律主体、HBL签发主体、收款主体和客户合同主体,再判断是否需要单独申请或维护FMC相关资料。
一句话总结:
分公司或关联公司不能随意共用FMC资质,关键要看实际签约、出单和责任主体是否一致。
有关系,但不是同一个东西。FMC资质主要解决企业是否具备美国航线相关合规身份的问题,SCAC则是用于识别承运人、NVOCC或舱单申报主体的代码,两者在美线业务中经常一起出现。
对于做美国海运业务的货代或NVOCC来说,如果企业要以自己的名义签发HBL,并希望自行或通过系统管理AMS等舱单申报,就需要关注FMC资质、FMC Bond、SCAC、提单抬头和Tariff之间的衔接关系。
实务中,不能把FMC资质理解成SCAC,也不能认为有SCAC就等于已经完成FMC合规。FMC资质对应企业主体和无船承运业务合规,SCAC更多用于运输和舱单数据识别。两者使用场景不同,但企业资料应保持一致。
如果企业名称、Trade Name、提单抬头、FMC记录和SCAC对应主体不一致,后续可能影响AMS发送、客户核验、主分单匹配和责任判断。因此,申请或维护相关资质时,应把FMC、Bond、SCAC和提单资料放在一起核对。
一句话总结:
FMC资质和SCAC有关联但不是同一项,企业应确保FMC、SCAC、提单和业务主体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