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越南贸易部(工贸部)突然发布声明,宣布对中国原产的部分热轧卷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范围在23.1%至27.83%之间,征税期限长达5年,且该政策生效日期提前至7月6日,比公布时间早一天,此行为被外界批评“违背国际道义”,一位在越南的中资企业法务负责人称其“明目张胆违反行政规范”。
税率执行情况、征税产品范围
针对不同中国企业执行阶梯式税率:
最高税率27.83%:适用于宝钢、鞍钢、沙钢、首钢、马钢等12家大型钢铁企业,未被列入名单的其他中国钢铁企业也一律适用该惩罚性税率。
中等税率26.94%:仅燕山钢铁集团适用。
最低税率23.1%:仅广西柳州钢铁集团适用,该税率较3月的临时税率19.38%上调了3.72个百分点。
被征税的产品涉及越南税号:7208.25.00、7208.26.00、7208.27.19、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20、7208.39.40、7208.39.90、7208.51.00、7208.52.00、7208.53.00、7208.54.90、7208.90.90、7211.14.15、7211.14.16、7211.14.19、7211.19.13、7211.19.19、7211.90.12、7211.90.19、7225.30.90、7225.40.90、7225.99.90、7226.91.10、7226.91.90项下的产品。
越南海关采取3步审核机制:第一步查验原产地证书,中国原产征税,非中国原产免税;第二步核对生产商质量证书,需与表中列名企业完全一致;第三步验证出口商名称,需匹配生产企业或其关联贸易公司,任一环节不符即按27.83%征税。
豁免条件分为两类:
产品豁免:宽度大于或等于1,880毫米的宽幅卷材,以及特定钢号(例如BW450、BS700MCK2等)的产品可获得豁免。
贸易路径豁免:如果产品通过第三方国家(非中国)中转,并且能够提供完整且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则可获得豁免。
越南是中国钢材出口的最大市场,2024年中国对越南的钢材出口量达到1273.8万吨,同比增长40.5%,其中热轧卷占814万吨,占比64%。中越热轧价差从2023年的400-500元/吨扩大至2024年的80 -900元/吨,低价倾销嫌疑引发越南本土钢厂强烈抗议。
此次越南对中国部分热轧卷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是年初临时关税的最终落地。此前,2025年2月2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460/QD - 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9.38% - 27.83%的临时反倾销税,同时初步裁定不对印度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这已经是2025年以来越南第四次对中国关键产品实施关税措施,四个月前,越南曾对中国合金钢镀层板加征37%的临时反倾销税。
对中国钢铁行业:
短期内钢材出口将受到明显阻碍。越南是中国钢材出口的最大市场,其中热轧钢占对越钢材出口的75%。加税后中国热轧在越价格升至577 - 614美元/吨(原484美元),价格优势消失,约90%的对越热轧出口受限(年量约732万吨),2025年3月起月出口量已从峰值68万吨降至30万吨以下,企业成本压力随之增加。为了应对关税影响,部分企业可能会通过RCEP规则,将产能向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转移,以规避关税。
对越南本土经济:
积极方面是保护了本国钢铁产业,缓解了低价进口产品带来的冲击。然而,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下游行业的成本上升,越南本土热轧钢价格已高达720美元/吨,比从中国进口的价格高出23.6%,这使得汽车、风电等制造业面临成本压力。此外,越南本土高端钢材的自给率不足20%,部分高精度钢材仍需依赖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