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中美关系让人猜不透,围绕关税和船舶加征费用的讨论还甚上尘嚣,进入10月,事关全体跨境卖家的一场合规试炼更是让一众卖家焦虑涌上心头。
随着平台企业涉税报送细则落地,围绕如何准确填写、如何规避违规风险等,已成为所有卖家必须面临的考题。
01
报税节点逼近
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引发跨境圈巨震。
内容要求:
1、本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2、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针对第1点,包括亚马逊、TikTok Shop、沃尔玛等在内的主流跨境平台均已完成备案。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的“全国互联网平台名单信息查询”一栏,可以查验到完成报审的平台名单。
要求的第2点虽直指平台,但事关的主要是卖家。TT123了解到,规定要求平台企业首次报送节点为10月31日前,内容涵盖平台内相关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收入信息。
自9月,包括Shopee、SHEIN在内的多家电商平台陆续发布公告,推进卖家涉税信息报送工作。TT123发现,各平台的通知要点基本围绕这几点展开:
1、依法核实并确认纳税主体的信息;
2、依法汇总和申报应缴纳数额,不得通过变更主体、关联交易等方式拆分收入少缴税;
3、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依法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此外,平台警示,以上信息提供不属实,可能将面临来自税务机关的处罚。代理记账公司也挨个向卖家发布“免责声明”,提醒卖家们如若提供的信息不实, 后果需自负。
9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以下称作常见问答),对报送信息的细则做出了进一步解释。为了方便卖家朋友理解,TT123进行了重点整理:
一、关于店铺注销的报送要求
季度内注销:平台内店铺在《规定》实施后(2025年起)注销的,平台企业必须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其在注销所在季度的收入信息。
示例:店铺于2025年7月5日注销,需报送经营者身份信息及7月1日至5日期间的收入信息。
季度间注销:店铺在上一季度末至本季度初期间(如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注销,平台企业必须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二、 关于经营者变更、信息更正与报送顺序的要求
平台内店铺在季度内变更经营者的,平台企业必须同时报送变更前与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各自在当季对应的收入信息。
报送时,须注明变更前经营者的“经营开始时间”和“经营结束时间”,并注明变更后经营者的“经营开始时间”。
示例:店铺于2025年7月20日由经营者A变更为B,需报送A和B的身份信息、A在7月1日至20日的收入、B在7月20日至9月30日的收入。
注意:无论店铺经营者是否变更,平台企业均不得变更该店铺的唯一标识码。此外,仅在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通过系统校验后,平台企业方可报送信息,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类型”等关键身份信息错误时,平台企业必须作废原错误信息条目,并重新报送正确信息。
三、关于收入确认与数据完整性的要求
确保收入数据完整:平台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如实、完整地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全部收入信息,不得自行剔除任何所谓的“刷单”收入。
非货币形式收入确认:网络主播取得的 “某币”“某豆” 等非货币利益,无论是否可交易 / 消费,均以利益到账平台账户(虚拟账户、虚拟钱包等)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间,不可按 “提现” 时间填报。
境外主体信息报送:境内互联网平台企业必须报送依托其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境外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并按要求准确填报表单。
从程序上看来,《常见问答》中关于店铺注销和经营者变更、信息更正等,与平台通知中卖家切勿违规避税的警示不谋而合,国家层面的解读意在告诫卖家这类操作已被税务机关纳入监控范围,望卖家们不要轻易挑战法律的底线。
02
国家层面,变相叫停“刷单”
随着报税工作悉数推进,不少跨境卖家调侃称,本来做的就是小本生意,把自己“上交”了,以后日子怕是更难。
利润薄、抗风险能力低是中小卖家的群像,也是广大跨境卖家的缩影。尤其今年以来中美关税对抗引发消费信息下跌、消费者愈发“价格敏感”等连锁反应,卖家成本上涨不说,还被迫卷入拉长,乃至全年无休的平台大促混战,做了不少赔本买卖。
在部分卖家的“自救指南”里,不乏一些铤而走险的行动纲领,比如跑水单、发空箱刷单、分散纳税主体避税等等,这些不正当竞争手段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不正之风,国家层面的“叫停”也应声赶到。
《常见回答》中要求,平台企业在申报销售额时不得自行剔除所谓“刷单”收入,也就是说国家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点名走“捷径”的卖家,制造虚假繁荣需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
与此同时,在店铺核销报送细则里,国家要求平台企业提供6月20-30日期间注销店铺经营者的信息,这个时间并不属于第3季度,也就是国家要求申报所得收入的范围内,而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注销店铺的,很可能是为了隐匿过去的经营收入,国家统一收集这些信息,一方面是为了打击恶意注销,一方面也是为了应对后续的税务稽查、完善历史数据核实等。
国家出面整顿, 对于合规卖家而言无疑是积极的信号,意味着长期困扰行业的“劣币驱逐良币”乱象或将被扭转,市场竞争的重心将从钻空子、讲门路,重回拼品质、比服务的正轨。
因此也有卖家表示,从宏观层面来说,无论是国家还是平台,税务合规都是发展的必经之路,卖家作为核心角色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推进税务合规是应有之义,支持国家的做法。
合规难免阵痛,但对于TikTok Shop从业者来说并非都是坏事。
03
MCN机构的“算法”变了
TikTok Shop的核心班子成员不光有卖家,更有其“贤外助”,在海外直播带货兼整活的MCN机构和个体户主播们。
《常见问答》中写道,平台企业在报送《平台内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前,必须首先完成该直播人员服务机构的身份信息报送,并在其身份信息的“专业服务机构标识”栏准确选择“直播人员服务机构”。这也意味着,以上两者也被纳入了国家电商税务稽查的监控范围内。
接着15号公告,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事关以上两者。
红头文件让人肃然起敬,但其正文开篇便写道:……明确从业人员税收政策适用,减轻从业人员办税负担。点出这是一则利好的新闻。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按照之前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照20%-40%的三级累进预扣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超过800元需要预缴税款。新规变更为七级累进预扣率3%-45%,还新增了每月5000元的扣除项,大幅减轻了个体纳税人的预扣压力。
另外,作为代扣代缴主体的MCN机构,预缴税额的压力也一并减轻。对于MCN机构而言,此举不仅减轻了代扣代缴工作中的计算复杂度,更缓解了因预扣税款过高而与从业者产生的潜在矛盾。
04
写在最后
此次政策调整远不止于系统升级,一个以大数据为基石、实施穿透式监管、强调全面合规的新时代已经到来。这也为所有卖家释放了一个极其明确的积极信号: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生存与发展的必经之路。卖家必须将合规意识融入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唯有将合规化为核心竞争力,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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