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台风对货运险的影响?

时间:2019-12-18 17: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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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暴雨造成的货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沿海地区台风自然成了重点防范的自然灾害,由于气象科术的进步,台风预警准确性有效地规避了由此造成的货运险的损失,海上航行的船只及陆上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因台风造成的重大损失几率变小,但新的损失状态却不可避免发生。

由于预约协议货运险及物流货运险的全面发展,加上集装箱运输扩展至门到门的责任,码头及物流堆场上待运的货柜不可避免暴露在台风风险之下。当超强台风发生时,局部地区在天文大潮的作用下港口码头海水倒灌导致货柜大面积浸泡,保险公司因此遭受的赔款增多,并且灾害来临前搬动数千甚至数万个集装箱货柜的时间及成本成为码头堆场防灾防损面临的难题。

临时仓储与临时停放不同,这里的临时停放是指:货运运输过程中的转运,包括货物在码头待运或收货人未及时提货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十五天为限等情形。临时仓储则是指货物已发出,在中途、目的地并进入临时仓库的状态。

临时仓储责任需要附加,如出口货运险附加存仓火险等,并且临时仓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如:30天等。属于货运险责任范围的临时停放则是:货物已发出在码头堆场待转运、待提货,货物并没有进入仓库,此时在堆场上发生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中途临时停放虽然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但过长则容易引起保险纠纷,保险公司对临时停放所作时间限制国内货运险一般参照条款规定的到货未提货的15天为限,且国内货运险单程保险期限为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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