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身故: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死亡的,或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金额支付死亡保险金,不少产品可以做到最高100万保额。
2、意外伤残: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根据《人身保险残疾评估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保险公司按照评估标准对应残疾等级的比例乘以保险金额。
3、意外医疗: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医疗支出的费用,需要注意就医医院、免赔额和医保内外用药。
4、住院津贴:按照住院天数,合同约定金额以及免赔天数进行计算,通常单次住院不超过90天,累计最高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