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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货损,挂靠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日期:2020-01-19    点击数:1

物流行业中,存在很多的个体司机经营运输业务。但个体司机并不能具备经营运输业务的资质,只有企业才能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以为了获得从事运输的合法经营资质,这些个体司机会选择将车辆挂靠到一些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与其签订挂靠协议,将其列为行驶证上的车主,然后自己再去办理道路运输证。

挂靠的法律性质浅析:物流公司与司机签订挂靠协议,允许将该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记录在行驶证上。而行驶证是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证件,其上边所纪录的信息,对社会上其他人而言具有公示效力。包括托运人等其他人,有理由相信行驶证上显示的车主就是实际的承运人,托运人的这种信赖利益必须受到法律保护。 简言之,就是挂靠公司把自己名字列在了行驶证上,对外人来说,他就是车主,就需要承担运输关系里的运输责任。至于这个挂靠的物流公司与司机之间,是老板与员工的关系,还是挂靠合作的关系,托运人也不知道,这个事情跟托运人也没关系。挂靠公司与司机之间的挂靠协议,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只能约束挂靠公司和司机,并不能直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者,也就是说这个挂靠协议只在挂靠公司和司机之间有用,托运人等其他第三方不受这个合同的约束。 所以出事之后,托运人既可以找司机也可以找挂靠的物流公司进行索赔。

司法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边的这个司法解释,从法律上也明确了挂靠公司对外需要承担运输责任。

向司机追偿:一般的挂靠协议,都会约定挂靠公司不承担运输责任。虽然这个协议对托运人等第三者没有约束,但是在挂靠公司和司机之间还是有效的。所以挂靠公司赔付了托运人之后,可以基于这个协议约定,找司机再去追偿这笔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