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负责申报主单(MBL)部分,货代 / 无船承运人(NVOCC)负责申报分单(HBL)部分;多层货代单需层层申报、层层匹配。其中,Import shipments(进口)和 Transit shipments(卸船后经由陆运 / 空运转运他国)场景下,船司和货代均需申报;FROB(挂靠)和 Transshipment filings(换船中转)场景下,仅由船司申报,货代无需申报。
ACT 代表货物获准装载;ACW 代表准许装船但有警告,需在下次申报中修正问题;RFI 代表要求补充信息,需在 72 小时内更新数据重新提交;DNL 代表禁止装船;PSF 代表子申报缺失;EXP 代表申报过期。
首次申报需严格按装运时间提交,数据允许在运输途中甚至抵港后修改,但核心字段变更可能触发二次审查,需谨慎操作。